青島科技大學
舉辦形勢報告會和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
研討會、講座、論壇管理細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對我校舉辦形勢報告會和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的管理,充分發揮報告會、研討會、講座和論壇在師生員工政治生活、學習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我校各單位(包括學生會、學生社團,下同)面向校內師生舉辦的形勢報告會和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
第三條 形勢報告會和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是我校宣傳思想工作和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在校黨委的領導下,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確保舉辦的形勢報告會和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成為宣傳科學理論、傳播先進文化、塑造美好心靈、弘揚社會正氣的重要陣地。
第四條 各單位面向校內師生舉辦的重大形勢報告會和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活動報經黨委主管負責人審批。各單位面向校內師生舉辦的一般形勢報告會和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活動,根據不同內容、性質,實行分類授權審批。第1類,思想政治、形勢政策、德育類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活動,由黨委宣傳部根據學校授權審批。第2類,教學、科研類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活動,由教務處、研究生部、科技處根據學校授權審批。第3類,邀請境外人員參加有關學術會議或擔任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報告人,由國際交流與合作處、科技處根據學校授權審批。第4類,團學組織(分團委、校學生會、研究生會、學院學生會、校社團聯、學院社團)面向本專科生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活動由校團委根據學校授權審批;面向研究生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活動由研究生工作部根據學校授權審批。
第五條 各單位組織形勢報告會和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嚴格實行“一會一報”制度。主辦單位必須事先對擬請報告人、講座人的有關情況及報告會和講座的主要內容進行了解。
第六條 各學院(部)(包括分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院級社團)組織的各類報告會、研討會和講座,由所在學院(部)黨總支先行審查;校黨政職能部門組織的,由其部門負責人先行審查;科研機構或學會、協會組織的,由其負責人先行審查。經審查同意後,填寫《青島科技大學校園內舉辦形勢報告會和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原則上應於活動舉辦一週前按第四條分類管理的權限報學校主管部門審批和備案。各有關部門接受《審批表》的科室分別為:黨委宣傳部理論教育科,教務處教學研究科,研究生處培養辦,科技處,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第七條 各單位在互聯網上舉辦形勢報告會和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要根據網絡文化建設和管理方面的有關規定,嚴格審查程序,加強日常監管,及時掌握動態,努力營造積極健康的網絡輿論環境。
第八條 在審查審批過程中,主辦單位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嚴格落實責任制,切實負起領導責任。要加強管理,各司其職,嚴格程序,嚴格把關,確保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活動的正確導向。
第九條 嚴格落實責任制。對於不嚴格審查、不報批出現問題的要嚴肅進行責任追究。
第十條主辦單位要做好報告人的接待和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的組織協調、秩序維護、資料整理和存檔工作。
第十一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此前有關規定凡與本管理辦法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
附:形勢報告會和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審批表